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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对外汉语教学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5    (点击: )

关于2011年度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0年12月30日,南华大学与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研修院签订高校共建协议,成为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研修院在湖南衡阳建立的第一家合作院校,共同组织开展对外汉语教师培训、承办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等相关业务。

近期,南华大学将举办第一期对外汉语教学能力培训和考试,目前考试正在热招中,欢迎踊跃报名。现将2011年度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以下情况可以直接申请考试: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学生),且有志于从事对外汉语教育事业者;

(2)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具备相关等级证书。

注:无普通话水平证书者(二级甲等及以上)需加试普通话;无外语水平证书者需加试外语口语。

2、通过我校组织的考前培训者,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培训

培训单位设在文法学院。只要认真参加培训课程,学员能掌握学习期间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巧,即可通过考试。

培训班报名需要的条件为:

1、 已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含在读学生),或专科学历具有教学经验者;

2、 普通话标准,发音清晰;

3、 至少较为流利地使用一门外语。

三、 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每年的一月、五月、十月考试。一年内参加任意一次考试均可。

2011年度考试时间:

1、 1月15、16日;

2、 5月21、22日;

3、 10月29、30日。

四、 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三门:对外汉语教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模拟课堂教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笔试为每科12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

考试不设通过率,凡成绩合格者皆可取得证书。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已通过的科目一年内有效,补考时只需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补考费用为每科200元,补考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为500元/人。报名费为200元/人。教材及考试大纲为120/元。普通话和外语口语加试每门50元。考生报名后,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1个月,考生可查询成绩,2个月内完成考试合格者的证书申领工作。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开始

2.报名地点:

衡阳市南华大学西校区办公楼613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报名热线: 0734-8281648 王老师

考生随时可以咨询报名培训和考试,领取考试大纲及教材。报名时需要交4张2寸蓝底证件照。

八、考试要求:

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南华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