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08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精神,2008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摄像工作,由教育部统一委托新华社湖南分社承担。根据教务处的安排,我校毕业研究生的摄像时间定为2008年1月7日上午10点进行,拍摄地点为南校区礼堂。拍摄的电子照片与毕业证书一并上网发布,同时用于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同学们三点一刻前到达礼堂,拍摄时注意自身仪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毕业生信息核对表见附件,以供同学校对,校对后发现有问题请及时和培养办刘锋老师联系,电话号码7133567,8282276。每位同学必须认真核对自己的信息,各班班长1月5日来培养办领取各班同学的摄像单(凭摄像单参加图像采集)。
2、身份证号码为电子注册和电子摄像的必需信息,无身份证号者无法摄像和注册,身份证未办、遗失或有多个身份证者请到户籍科查实。
3、拍摄时间地点:2008年1月7日上午十点,南校区礼堂。
4、拍摄背景色为浅蓝色,请学生避免着相同或相近颜色的服装。
5、费用标准:根据新华社、教育厅文件精神,由学校代收毕业生的图像采集费15元/人,由班长收齐后交统一交培养办。
6、在外地的实习学生若实在不能返回学校,可直接与邻近的新华社分社(省会城市才有)联系,就近参加拍摄。
7、对于因拍摄原因造成的闭眼或其他特殊表情的照片,学生本人可凭该照片进行免费重拍。
8、照相后学生必须上网核对摄像信息,大概2月份开通。
请到以下网址查询: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9、如有疑问请向培养办咨询,0734-8282276。
研究生处培养办
2007-12-28
附件:2008届研究生毕业信息核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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