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08年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
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的学位授予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按以下程序组织2008年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一、学历博士研究生
(一)2008年3月15日前审核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送交研究生处学位办以下材料:
1 五本“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
2 五份打印的《南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意见书》;
3 五份打印的《通讯评议邀请函》;
4 一份《南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申请表》;
5论文评审费。
(二)2008年4月20日——4月30日公布专家评审结果。凡论文评审合格者,填好2份《学位审批书》的第1,2,3和第4页上半部,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答辩资格审核报告》。
(三)凭《答辩资格审核报告》和《学位审批书》到各学院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
(四)2008年5月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按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2008年6月1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历硕士研究生
(一)凭填好的2份《学位审批书》的第1,2,3和第4页上半部及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
(二)2008年5月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按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2008年6月1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上半年需要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按《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的规定》于2008年3月15日前提交双盲评阅的材料到研究生处学位办。
四、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硕士)
(一)按照《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的规定》于2008年10月15日前审核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并提交双盲评阅的相关材料。
(二)2008年11月15日——11月20日公布专家评审结果。凡论文评审合格者,填好2份《学位审批书》的第1,2,3和第4页上半部,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答辩资格审核报告》。
(三)凭《答辩资格审核报告》和《学位审批书》到各学院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
(四)2008年11-12月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按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类论文答辩所需材料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均从南华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主页下载。
六、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所需的材料及程序可从南华大学主页→研究生教育→学位办→论文答辩→“学院(附属医院)管理人员”模块下载。
七、请注意,从2008年开始,我校上半年仅接受学历研究生申请学位,下半年仅接受非学历研究生申请学位。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此通知除发布在校园网研究生处学位办主页外,同时从学校行政办公系统下发,请各学院(系,部)及时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科并张贴。
(二)由于各级别优秀硕士论文的评审多在研究生毕业后1~2年,凡准备报优秀论文的单位,请保存研究生学位论文5~10份,以备将来申报优秀论文。另外,有关申报优秀论文的表格可在校园网下载,提前填写。
特此通知。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
200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