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根据湘教考通[2007]58号文件精神,我省2007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新生注册报考工作定于2007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专业:各助学点要求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生源,必须是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机构按程序报批后的开考专业,我校已获自考开办权的专业为: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药学、会计(电算化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化学工程、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企业管理、电子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数控技术;专科为:社区护理学、会计(电算化方向)。
二、注册对象:本次注册限于符合《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实施《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注册专业范围内的且助学形式为脱产或业余(仅限周六、周日全天集中上课)的自考助学班学员;2006年已经办理注册手续的高校自考助学班学员和2007年7月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也在注册之列。
三、注册信息采集
各助学点在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前须按要求采集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文字和数据信息,并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采集考生的头像信息(尺寸:144×192,大小:5KB)。从本次报考起,考生的基本信息必须采集完整。缺项不予注册。在系统里录入的信息下载后,须经考生本人核校签名,注册后不再更改信息。
四、注册工作程序:
1.各助学点分专业、办学形式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开办申报表》(在群共享中下载)并于10月12日前上报我校,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2.各助学点及时登陆省考院指定网站录入考生信息。网址:http://zikao.hneao.cn/self-study。
3.各助学点将在网上录入的考生信息(打印成册)以及注册所需资料(见附件2、3)汇总,及时报送我校,经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办理注册手续并编排考籍号。
五、时间安排:
1.10月10—12日各助学点分专业、和办学形式汇总上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开办申报表》。
2.10月18日—10月30日各助学点录入新生信息并采集新生头像(照片)信息。
3.11月3日—10日,考试院统一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再接纳新生及补注册。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凡申请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注册时须提供〈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考生专科学历审核表〉。对于在注册时还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在校专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大学生和正在参加专科自考的考生)必须审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考生专科在读审核表〉后方能注册。
2.考生的基本信息采集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以确保准确无误。
七、有关注册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0734-8160770。
E-mail :nhdxzkb@126.com
南华大学自考办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