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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2007年招生简章

 

 

 

一、南华大学简介

 

南华大学是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中南工学院、原衡阳医学院和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是一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49年建校历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并且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2007年获得首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衡阳市区,东临湘江,北眺南岳。校本部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共有教职员工230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教授234人,副教授610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78名。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1500余名。设有国防科学技术学院等24个学院(部),25个学科实验室(中心),4所直属型附属医,7所协作型附属医院,共有病床7000余张,医务工作者万余名。建有工程训练中心和实验动物学部。图书馆藏书188万册,电子图书78万册。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医、文、法、经济、管理、教育等8大学科门类。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还有工程硕士、高校教师、临床医学3类专业学位授予权点共20个专业。有省级重点专业10个,国家管理专业5个,国防重点专业1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我校从199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开办了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层次的助学辅导班,为渴望进一步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热烈欢迎有志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选择南华大学自考助学辅导班!

 

二、开考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报考对象

B000008

社区护理学

独立本科

护理、社区护理、中医护理等专业专科学生

B020204

会计(电算化方向)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803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100805

药学

独立本科

药学专业专科学生

B000026

化学工程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20213

企业财务管理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70805

电子工程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20230

公共事业管理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20273

经济信息管理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B080741

数控技术

独立本科

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学生

A000006

社区护理学

专科

护理学中专学生

A020203

会计(电算化方向)

专科

会计学中专学生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报考条件

1) 报考专科层次考生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或在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中专生(由在籍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2) 报考独立本科层次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或在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生(由在籍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毕业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提供假证者后果自负。

报考社区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对口专业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报考社区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有护士资格证书。

报考其他专业者,原学专业不限,但须按要求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规定的加考课程的考试。

2.考籍要求

参加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必须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开考专业设置的课程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成绩登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系统;未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考试。在规定的学制时间内,参加了(或未全部参考)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成绩(含实践课程)未达到全部合格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继续免费参加学校正在开设的助学辅导(但学校不再安排专门的助学辅导)。

四、助学学制与收费标准

1.助学学制:本、专科均为2

2.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6]188号)的规定。

学费标准:

层次

类别

收费标准

人•年)

层次

类别

收费标准

人•年)

脱产班

业余班

脱产班

业余班

专科

文史

3000

2400

本科

文史

3200

2600

经管

经管

法学

法学

理工

3200

2600

理工

3400

2800

医药

医药

艺术

4800

4200

艺术

5000

4400

报名考务费、考籍证工本费、教材资料费等按实收取。授课期间,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五、毕业文凭和学位申请

1.毕业文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参加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由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加署我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关毕业信息,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学历。

2.学位申请

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申请条件

① 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学习期间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为二外)成绩合格。

③ 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提出申请。

④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申请时间

学校接受申请时间为每年612月上旬。

3)学位外语考试

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时间为每年6月、12月,具体时间可查询湖南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

报名和考试地点:南华大学。 

招生咨询: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0734--81606018160770

传真:0734—8160770

联系人:吴老师   郭老师

E-mailnhdxzk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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