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 : 党员组织生活一般以党小组为单位 ( 党员人数较少的以支部为单位 ) 。
第二条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第三条 : 组织生活的内容由支部或党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安排
, 形式生动活泼 , 讲究实效。 第四条 : 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严格考勤 , 定期公布。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没有
履行请假手续的党员 , 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党课制度
第一条 : 上党课每学期至少一次 , 主要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 国内
外政治、经济形式宣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第二条 : 党课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安排 , 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自行组织 , 参加人员除
全体党员外 , 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 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 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 : 民主生活会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 , 认真作好准备 , 切实解
决问题。 第三条 : 支部委员除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 , 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
主生活会。 四、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 , 加强对党员
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五、 集体领导制度
第一条 :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合的制度。
第二条 : 支部书记要发扬民主 , 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 , 带头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 ,
不得擅自决定重要问题。 第三条 : 支部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 按照各自的分工 , 在自己的职权范围
内 , 独立负责地完成所分担的任务。 六、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 按照省高工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 , 制订具体的工
作计划 ,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 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 每年年底以前 , 党支部应对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 做好支部自
检的各项工作。 七、 “ 创先争优 ” 活动制度
第一条 : 认真抓好“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 ” 活动。
第二条 :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评选 , 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整改措施 , 及时表扬
先进 , 做好表彰优秀党员的推荐工作。 八、 群众制度
第一条 : 通过群众座谈会、谈心活动、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 , 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 第二条 : 每个支部委员和党员都应该系一个点、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群众或入党积极分
子 , 及时了解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第三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并定期向支部大会或支部委员会
报告。 九、 风党纪检查制度
第一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检查。第二条:结
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十、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
第二条: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