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坚持三级学习制度
1. 院中心组(院领导和总支委员组成)学习,由总支书记负责;
2.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各科室学习,由各支部书记负责;
3. 全院性教职工学习,由党总支书记负责。
二、学习时间与方法
1. 院中心组每年保证 15 天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季度集中讨论一
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参与率保证要达到 95% 以上; 2. 全院性教职工每两周进行一次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各支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
学习相结合; 3. 邀请校讲师团教授每学期给全院教职工作 2 ~ 3 次理论辅导报告;
4. 特殊情况另行组织安排。
三、学习内容
1. 校党委安排的专题学习内容;
2. 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决议以及其它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
3.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其它基本理
论; 4. 党的各届全会文献资料;
5. 党务知识和中国共产党“党内两个条例”;
6. 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知识。
四、考核与要求
1. 严格考勤,作好考勤记录;
2. 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3. 院中心组学习要求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 ( 不少于三篇 ) ,每个成员每年向
党委宣传提交 1 ~ 2 篇学习理论文章; 4. 集中学习研讨时要明确主题,中心发言人,党总支宣传委员负责记录和考勤;
5. 期终进行考评 , 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城建学院党总支
2002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