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民主评议制度

  为了加强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内监督 , 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以权

谋私、以岗谋私等消极腐败行为,指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经党总支研究,特制定民

主评议制度。

  一、院党总支委员每学期组织一次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

  二、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年认真总结自己一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向党总支党员大会

或全院教职工述职,接受党员的评议和测评。

  三、院党总支每学期组织党员、群众一次座谈会,评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为召开

民主生活会做准备。

  四、认真做好优秀党员的评选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五、本规定从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城市建设学院党总支

2002 年 3 月